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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 |
3.抗淫威刺官, 邓玉娇被誉第一烈女
下面这一连串的名字:野三关、邓玉娇、邓贵大,不仅让人想起演义小说;但是当小说成为真实,故事的主人翁却是令人热泪盈眶。中国网民将湖北巴东的邓玉娇封为中国的十大悲情人物之一,21岁的她幼年历经父母离异、父亲去逝、中学辍学的坎坷命运,后来在一宾馆当了女服务员,因为严词拒绝为当地淫官]提供所谓的特殊服务,并奋起自卫刺杀淫官,而被扣上涉嫌故意杀人的罪行。邓玉娇的故事,在中国引起了如潮般的同情,十大禁闻第3条,让我们来看看这位被称为2009中国第一烈女的邓玉娇。
2009年的5月10号,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的三位官员,来到当地的雄风宾馆消费,其中一个叫邓贵大的招商办主任,要求女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但遭到拒绝。据中国媒体的报导,邓贵大和他的两名同事,两次把邓玉娇压在沙发上非礼,并且用一叠钞票敲打邓玉娇的头部说:还怕我们没钱!
双方争吵升级,邓玉娇拿起一把水果刀,刺了邓贵大四下,其中刺中颈部,邓贵大因伤势严重,之后抢救无效死亡。
邓玉娇随后被巴东县公安局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送进恩施州忧抚医院。
从湖北施恩电视台实地采访的录像中,邓玉娇四肢被绷带捆绑在床上。邓玉娇:爸爸,他们打我。
公安局的一份报告说,邓玉娇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6月5号,巴东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正式起诉邓玉娇。
邓玉娇的遭遇在媒体和互联网的曝光之下,引起了公众异乎寻常的愤慨和同情。不少网民形容邓玉娇是在替天行道,铲除腐败官员;更有人说,淫官只能用刀来终结。
在互联网上一项针对邓玉娇案的民意调查中,高达92%的受调者相信邓玉娇无罪;而认为邓玉娇有罪或认为邓玉娇行为要进一步调查的网民只占了8%。
一群来自中国各省市的律师也自愿组成法律后援团,为邓玉娇提供辩护。律师们相信,邓玉娇的行为是正当的自我防卫,他们联合发表声明指出,无论出于何种考量,对邓玉娇任何形式的定罪判决,都与法治精神相背。
6月16号上午11点,社会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淫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在全国民众的强大关注及压力下,巴东县法院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但免于处罚。
英国BBC中文网在6月17号发表评论指出,法庭如此的判决结果有着很高的技术含量,一方面认可了起诉罪名中的故意伤害,另一方面又免除了邓玉娇的牢狱之灾。让当局找到了台阶。
与此同时,中国互联网上声援赞美邓玉娇的各种散文、诗词、MV创作等,在极短时间内,汇聚成一片网络文艺创作大海,有网民说,标志着已被扑灭30多年的大众文艺浪潮正在全中国迅速复兴。
邓玉娇现象,突显了官和民的强烈对比,邓玉娇被比喻为替天行道的抗暴英雄,而被刺死的官员,却几乎没得到公众半点儿的同情。《中国青年报》也以罕有的口吻表示,这种反差的背后,凸显中国社会两个阶层──以官员为代表的权势阶层和以底层民众为主的弱势阶层──他们之间的对立和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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