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7


2007年中国网络监控与反监控年度报告(8) - 拘捕网络独立人士

官民争夺网络空间又一年
    维权网(http://crd-net.org), 2008年7月10日发布

七、拘捕网络独立人士

        1、网上留言遭拘调查

        2007年1月21日,山东高唐网民董伟、王子峰、扈东臣三人被高唐县检察院批捕。在此之前的2006年12月20日左右,董伟只因为在“百度贴 吧——高唐吧”看到一条“高唐进入全省六强,成为经济领头羊”帖子后面跟了两条留言,一条是“孙烂鱼更黑啊”,一条是“居家过日子都要量入为出,没钱了, 还搞什么建设”。而王子峰,2006年1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也是在“高唐吧”里,发帖说:“高唐这么好,怎么搞得工资都发不出来?”,还不指名地骂了 县委书记一句脏话。最莫名其妙的是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至今他都不知公安人员为何突然抓他。结果是,当时有人跟帖说:“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 (指发帖人),速!!”,随后的跟帖有“楼上真逗”,“你没胆量,就该让别人说实话啊”,“发帖要慎重啊,朋友,很担心你!”。令人意外的,这“已阅,转公安局长,批捕楼主,速!!”竟然不是一个玩笑。2006年12月底,这三人分别被高唐县警方扣留并刑事拘留。
        而在这期间,他们在高唐电视台“警方在线”看到自己戴着手铐走进看守所、在拘留手续上签字、被审讯的画面。该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发表讲话。在电视解 说词中,这三位本来并不认识的人,被说成“攻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网络刑事犯罪团伙”。1月31日,高唐县公安局才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 “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他们已被羁押21天。2007年6月19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 《刑事赔偿决定书》,以该院“违法侵犯人身权”为由,决定赔偿董伟人民币1756.86元。王子峰、扈东臣也得到了大约1600元的经济赔偿。

        2、转贴网文被关押

        2007年1月9日,海口一家制药企业工作人员张志坚,因在网上转帖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此时张志坚已经在海口市第一看守所羁押了8 个多月。2006年3月20日,张志坚在行业论坛转发了《最新消息:康力元涉嫌巨额行贿SFDA曹文庄》文章,文章中称浙江康力元投资集团与国家药监局原 局长郑筱萸和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国家局工作人员保持着不正常的关系,集团下属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在新药审批方面,不仅“想要的产品都可以搞 到手”,而且“速度奇快”。2006年4月26日,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将他刑事拘留。2006年12月28日,郑筱萸因涉嫌受贿 被“双规”,在其之前,药监局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和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先后被抓。庭审后不到两个星期,检察院撤诉,理由是“证据有变化”。张志坚在拘留所 度过9个多月时间后,于2月6日被批准取保候审。在被关押期间,原公司合同到期,他未能续签,丢掉了这份工作。

        3、县委书记抓记者

        3月3日,赵俊萍因其经营的加油站被强制拆迁,在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 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短信发出的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 赵俊萍及其二姐等人抓捕。赵俊萍到北京上访被抓,后被西丰县法院以“诽谤罪”与“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对此事进行报道,发表《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 写报道的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后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舆论压力,西丰县公安局不 得已宣布拘传撤销。

        1月9日,《法人》杂志总编王丰斌发表声明,声明对媒体同行的报道关心表示感谢,并说“舆论监督报道遭遇诽谤立案,新闻记者遭遇警察拘传,这不仅 是新闻媒体的悲哀,更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个耻辱。在此,我们由衷地希望发生在朱文娜记者身上的噩梦永远成为过去。”同一天,西丰县官方派人代表县委、县政 府专程登门向《法人》杂志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

        4、海外发文被判刑

        2007年3月1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红(笔名:力虹)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 年。2006年3月9日,该爱琴海被浙江省新闻办公室和通讯管理局强行关闭。9月7日,有关当局以“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其被刑事拘留,同年10 月12日将其逮捕。力虹只不过仅仅写了62篇涉及法轮功问题而批评政府的文章。

        一审宣判后,由新华社发出通稿。近几年来新华社统一发稿的政治个案只有4件,杜导斌案,高智晟案,萧山教案,陈光诚案,无一例外都是中共中央钦定!宣判后,张建红当庭表示上诉。但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宣布维持原判。

        2007年8月14日,陈树庆也因在“博讯”、“大纪元”、“中国事务论坛”、“议报”、“多维新闻”等网站发表文章,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5、发布“色情小说”被捕

        5月15日,赛浪网(www.pksina.cn)的博主“夜色朦胧”被北京警方以发布色情、淫秽物品而拘捕,成为第一个用博客发布色情小说而遭 拘捕的人。从5月起至9月,北京将推出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重点清理网上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

        6、博客荐股被判刑

        5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万余元上缴国库。

        网易名博“带头大哥777”在2007年成为中国第一博客,就因为股民们指点迷津且荐股准确率高达90%而受到热捧,以其快速、极高的点击率为市 场所瞩目,开博不到3月点击就突破900万,单日点击已超过老徐,成为“中国第一博”。他以“中小投资者保护神”面目出现,却被当局认为,扰乱了证券市场 的秩序。此后,各网站荐股类帖子数量骤减。

        7、讨论暴雨死人被拘留

        7月23日,济南23岁女网友“红钻帝国”被警方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治安拘留。7月18日,济南市遭遇罕见大暴雨袭击,有34人在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中遇难,还有4人下落不明。暴雨之后,“红钻帝国”在舜网论坛对暴雨进行讨论,发帖认为暴雨肯定死人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

        8、曝光政府大楼被判刑

        8月2日,山东滕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法制早报》山东站记者齐崇淮(网名白展堂123)批捕。齐崇淮被抓是因他在新华论坛曝光了滕州豪华政府大楼。他被当局指无记者证,并被安上“招摇撞骗”的罪名。

        齐崇淮以报导山东省的腐败和社会不公、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而知名。2004年至2006年任《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站长,2006年6月起 受聘《法制早报》事业发展部山东部主任、记者,《法制周报》、《记者观察》等特约记者。2007年6月25日深夜,山东滕州警方破门而入将齐崇淮带走。

        齐关押期间曾被警方人员暴力殴打。齐崇淮妻子焦霞透露,齐崇淮揭露腐败又为营救另一揭黑记者马世平在网上引起网友对腾州市政府的腐败声讨的仗义行 为,使体制内官员恨之入骨。据称,齐崇淮的案子惊动了山东省公安厅及山东省委宣传部。某些相关领导决意要使齐崇淮身败名裂。曾在《滕州日报》担任记者工作 的43岁马世平,以自由撰稿人身份近年来一直给各大媒体做摄影记者,经常与齐崇淮合作。马世平以前的领导还评价马世平“真记者不敢写的东西他敢写,他敢说 真话”、“好写批评报导”。2007年6月6日,齐崇淮和马世平路过山东滕州政府办公大楼,见其豪华,曾谈及可拍照上传网络。6月14日,网友“白展堂 123”(马世平)将滕州市政府拖入网络世界,还在新华网发展论坛曝光了该市豪华政府大楼的照片。一时间,曝光政府豪华大楼被抓,引起10万网友强烈关注 和愤慨。

        2008年5月13日9时,齐崇淮在滕州法院开庭受审,至当天晚上9时30分庭审结束,法庭最后当庭宣判齐崇淮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9、博客反对奥运被国安叫去谈话

        8月8日,“瓜尔加”(网名)在牛博网开了一个博客,名字叫“北京奥运,我不支持”。6天以后,这个博客就被关闭。又过了几天,他出面说明“有关 方面找我谈话,了解我的思想动态,社会关系,过往行迹。”“有关方面于是开始苦口婆心,说你的博客被国外媒体拿来炒做,你知道不。”“有关方面说你被人歪 曲利用了,你成了受害者。”这里所说的有关方面显然不是国安人员,就是国保人员。

        10、发帖号召游行被拘留

        8月22日,北京网友“无产者联盟”(wczlm)被北京警方以“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行政拘留14天。在此之前,“无产者联盟”曾在一个房 地产论坛发帖:现在房价太高了,我倡议深受高房价压迫的同志们于X月X日在XX地区集会,共同抗议房价虚高。如果集会的人群越多,造成的影响越大,越能引 起政府的重视……,并号召网友在其他论坛、博客以及MSN、QQ群、朋友邮箱、手机短信、网络游戏中转发这个帖子。

        11、短信“讽贪”被逮捕

        2007年11月21日,陕西志丹县数人因一条讽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短信遭处分,其中4名科级干部被免职;2人被逮捕,1人被刑事拘留。短信改 编自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荤段子,内容讲的是一名遭到强奸的女子在向公安机关描述作案者特征,编发短信者却张冠李戴将县上14名领导干部按照个人特点编入短 信,并将该短信进行补充修改后,发给朋友。

        志丹县委、县政府对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志丹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左某、旦巴镇中学原校长曹某、金丁镇农技站站长高某、志丹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刘某4名科级 干部予以免职,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传播散发该短信的农行某营业所所长宋某,要求农行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纪检、组织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一般干部和 职工转发该短信,由所在党委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监察、人事部门同意后作出处理,并由监察、人事部门备案,所在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实际上,据《华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黄段子把联合国秘书长编进去的都有,县上的领导怎么可能针对这样一条短信大动干戈。”该案可能另有隐 情,志丹县委、政府方面真正要控制的是另一条质问“一位新任县委主要领导”“是清官还是贪官”的短信。这则短信矛头直指一位新任县委主要领导。记者采访 时,受访者提供的这则短信内容并不完整,大致为:志丹有个×××,光抓卫生不抓粮;六山绿化……;改河工程铲车摆了一河滩,志丹财政全弄完;十个工程九个 自己干,他是清官还是贪官。

        一位短信案涉案人士分析说,政府拿黄段子短信开刀最为合适,如果从评议政府工作的短信下手,政府就会陷入被动,甚至可能步重庆彭水诗案的覆辙。于是《南方都市报》登载文章揭露志丹“借扫黄来消灭‘讽贪’短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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